本站首页 | 部门简介 | 民主党派 | 统战团体 | 参政议政 | 民族宗教 | 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工作动态>>正文
 
重庆师范大学民主党派工作制度
2007-04-20 16:42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进一步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促进民主党派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经各民主党派组织共同商定,特建立如下工作制度。

一、政治教育制度
 按照要求,组织民主党派骨干参加各种层次的民主党派学习、研讨班,学习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民主党派骨干的政治意识,坚定对多党合作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做好对新成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本党派历史和多党合作传统的教育;组织成员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先进单位等地方参观、调研,寓教育于活动中。

二、领导分工制度

建立团结、高效的领导班子,树立“责任、效率、和谐”的工作理念,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各委员分工负责制度。主委负责全面工作,副主委协助主委开展工作,各委员分管相应方面的具体工作。

三、组织生活制度
  每两月召开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为:学习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传达各党派中央、市委的文件,学习时事政策理论;讨论组织发展;总结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学校改革发展献计献策,讨论参与学校民主监督工作情况等。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
  四、组织发展制度
  各基层组织应根据各党派章程的规定,按照“三个为主”,注重质量,保持特色,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每年有计划地发展新成员,严把质量关。组织发展工作要坚持如下程序: 1.注意物色政治素质好的中、高级职称(职务)非党人士作为联系对象。2.本人提出申请,基层组织及时与党委统战部沟通。3.适时召开总支(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发展其为新成员; 4.召开支委会或支部(社)大会,对其申请进行表决;5.按规定上报审批,批复后向党委统战部通报。
  
五、干部队伍建设制度
  各党派组织应注重干部队伍建设,要有计划地培养后备干部。后备干部人选由班子集体讨论确定,并抄送党委统战部。
  
六、建言献策制度
  各党派基层组织要增强参政党意识,充分发挥本党派成员中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史馆员等代表人物的作用,积极撰写提案、议案;积极参加市委统战部和各党派市委组织的各类调研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工作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座谈会,并发表有关意见与建议;每年就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等方面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活动,写出有价值、有水平的调研报告。  

七、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制度
  各基层组织通过以下渠道,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1.通过校党委召开的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座谈会提出意见和建议;2.通过党委统战部反馈意见和建议;3.通过特邀监察员提出意见和建议;4.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学校党政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协商、联系制度
  各基层组织发展新成员、换届等重要工作,及时和党委统战部沟通;开展的重要活动,上级部门安排的培训、考察,及时和党委统战部联系。
  
九、信息反馈制度
  各基层组织应及时反映成员对国内外重大事件、国家和党的大政方针、学校改革发展举措的意见和建议,主管宣传的委员应主动、及时向党委统战部提交信息稿件,反映基层活动动态、先进人物事迹,工作总结,统计资料等。共同办好“统战工作宣传橱窗”。
  
十、计划、总结制度
  各基层组织每年年初要有工作计划;年终做好工作总结,肯定成绩并找出差距。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在上报各民主党派市委时抄送党委统战部。

十一、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各党派基层组织应按照有关制度管好活动经费。活动经费须严格按学校和上级党派组织规定的项目、范围、额度和标准开支。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民革重庆师范大学支部

民革重庆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支部

民盟重庆师范大学总支

民盟重庆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支部

民盟重庆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支部

民进重庆师范大学支部

民进重庆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支部

农工民主党重庆师范大学支部

中国致公党重庆师范大学支部

九三学社重庆师范大学支社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上一条:我校举行《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培训会
下一条:重庆师范大学关于校内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的纪要
关闭窗口
 
-更多-

重庆师范大学党委统战部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电话:023-65362481  邮编:401331 电子邮箱:cstzb@cqnu.edu.cn